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间接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使用效益,通过适当奖励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院围绕坚持“四个面向”开展科研工作,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课题,以及参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的课题。
第二章 间接费用的分配与使用
第三条 学校划归学院的科研间接费用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根据间接费用的计算办法分类管理。除了用于发放年度奖励的部分,剩余部分用于学院日常公用支出,和学院其它经费同计划,同管理,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划归学院的科研间接费用的一部分用来发放年度奖励,用于奖励为科研工作做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发放过程如下:
(1)每年寒假之前,根据学校科研院间接费用发放情况和标准,计算本年度各个课题划归学院的科研间接费用总额(以学院实际到账为准)。
(2)按照以下比例,核定各个课题划归学院的科研间接费用中的年度奖励金额:
3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
超过30万元至60万元(含)的部分为50%;
超过60万元的部分为60%。
(3)各课题负责人根据年度奖励金额,制定所属成员的奖励分配方案并报学院审批。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同意后,一般在寒假前以人员劳务或年终奖的形式统一发放上述奖励。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 科研间接费用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比例支出,严禁用于支付各种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第六条 学院负责人应加强对科研间接费用的监督和管理。对使用管理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15vip太阳集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5vip太阳集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