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北航党政办字〔2011〕4号)文件精神,加强15vip太阳集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学院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办事程序,促进依法治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开原则
学院信息公开坚持制度公开、政策公开、财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等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学院涉权的工作必须公开,非涉权的工作但属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学院的重大问题等,也应公开。
1.依法公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要从学院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要有利于师生员工知情,方便师生员工办事,有利于师生员工监督。
5.保护隐私。应注意保护师生员工个人隐私数据。
第二条 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院长
成员:党政联席会成员
第三条 公开范围
学院信息公开的范围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分为全社会、全校、全院师生、全院党员、全院教职工、全院学生。
第四条 公开内容
1.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与结果。
2.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程、廉政规定、议事规则。
3.财务年度预算方案及决算情况。
4.干部的选拔任用、各岗位人员聘用、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办法、程序和结果,人才引进等。
5.学科建设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计划的修订、课程安排、教学任务分配、考试安排等事项。
6.对外合作办学签订的有关协议及执行情况。
7.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8.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条件和结果,学生评奖评优和免试推荐研究生的条件、程序及结果情况。
9.学院资源分配情况:如办公用房、实验室、校内周转房分配等。
10.各类教学、科研奖项的信息发布、评奖过程及申报等。
11.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认为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 公开方式
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1.通过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全院党员大会、教代会公开相关信息。
2.通过党政联席会、学术(学位)委员会、学生会及党团基层组织等形式通报相关信息。
3.通过学院网站、电子邮件、微信群、公告栏等公开相关信息。。
第六条 内部监督与保障措施
1.学院党政办和学生工作部门要定期收集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后,及时做出处理和答复。
2.为便于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电子邮箱(bhsme@buaa.edu.cn)和监督电话(18810509156),指定专人(党政办主任、分团委书记)管理。对有关学院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见与质询,要及时做出负责任的答复和处理。
3.对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搞形式主义的,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